根据公司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,经控制科学与工程系党支部提名和公司党委初审,拟发展李新波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。本公示自即日始7日内(5月20日—5月27日),凡对发展李新波同志入党有意见者,请及时以口头形式或书面的形式向公司党委反映。
联 系 人:党务办公室张老师
联系电话:85152253
办公地点:办公楼310室
公司党办
2011年5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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